林宴用打火机点燃了那根烟,在白雾中被模糊了轮廓,不辨神色。
「我从出生起,就能看到别人头上的死亡倒计时,可是没人信我,他们都叫我『疯子』。」
「可是三年前,在碎尸案的新闻播报上,你说能看到倒计时。我就明白了,世界上是有我的同类的。」
听完,我惊得全身都颤抖了。
其实,谁也不知道,我在心底多渴望能有人信我。
三年前,我曾泪流满面地跟无数人解释,想让他们知道,我没说谎,我真的能看见死亡倒计时。
但他们只是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。
然后,我就被扔到了精神病院,强行吃了三年的药,生不如死,直至麻木。
可现在,突然有人跟我说,他跟我是一类人,都是能看到倒计时的疯子。
我怎么可能会不被他吸引呢?
说不定从第一眼起,我就爱上他了。
于是,在接下来的时间里,我们站在天台上,从白天聊到了傍晚。
林宴说,他就是我的邻居,住在535号房间。
他还说,他其实并不喜欢抽烟,只是喜欢打火机灼热的触感。
我奇怪道:「喜欢灼热的触感?」
林宴歪了歪头:「不信吗?可我就是靠这些触感才能活下去的。」
这话说得莫名其妙,我一脸茫然。
可下一刻,我就瞳孔骤缩!
只见林宴面不改色地拿着打火机,让火焰灼烧着手腕!
我一把夺过了他的打火机,惊叫道:「好了好了,我信你!你别这么伤害自己了!」
林宴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他的眉眼在夕阳下镀了一层金,显得越发矜贵清冷,惹人沉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