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明煜最喜欢夏露的地方,就是她好哄。
不像林知星。
太聪明。
多说几句就能找出他话语中前后矛盾的地方。
只是贺明煜不知道,从他和夏露一起出门时,已经被记者跟上。
二人共进午餐结束不过两个小时,相关报道已经挂在网络新闻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。
这种小新闻,一般不太会有人关注。
贺言琛助理还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,并且及时汇报。
“已经确认过了,是夏家自己找的记者拍的。”
助理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如实禀报。
“我记得夏家几个投资的项目都出问题了,对吧?”贺言琛问。
“是,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,夏家上半年财务报表应该会出大问题,他们应该是想在这时候绑住贺家,让股东们放心。”助理回复。
“挺好的,假装没看见。”贺言琛顿了顿又说,“安排我和小煜吃个饭,顺便查查夏总的行程,安排在同一家餐厅就行。”
助理不解,“您这是……”
“小煜好像很喜欢这位夏小姐,做小叔的自然要帮帮他。”贺言琛看了眼桌上被仔细包装的袖扣,“去办吧,尽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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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饭时,殷如云已经回到家里和林知星一起吃晚餐。
等保姆把饭菜端上桌,殷如云笑着招呼,“知知,这都是你喜欢吃的菜。”
林知星放眼望去。
都是贺明煜爱吃的。
她寄人篱下,从不会表达自己的喜好。
这些年总喜欢把贺明煜喜欢吃的,说成自己也爱吃。
久而久之,别人都以为她和贺明煜的喜好相同。
不过,林知星也不想驳了殷如云的好意,“谢谢殷阿姨。”
殷如云将一个大虾仁夹到林知星的碗里,“知知,你看你和阿煜年纪也不小了,是时候考虑一下订婚了吧。”
林知星拿着筷子的手微微顿住。
她轻轻咬着嘴唇,抬头看向殷如云,迟疑许久才说:“殷阿姨,我和贺少爷已经分手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