式向李子衿,提出购买《小幸运》演唱权的提议。她深知这首歌对于林曦的重要性,宛如一把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,因此在与子衿沟通时,李薇开门见山且诚挚地问道:“关于《小幸运》的演唱权,我们愿出一百五十万,这个价格能否将其收入囊中?”子衿在收到李薇的信息后,稍作思考后回复道:“李薇姐,税后一百五十万的价格有点少,我希望在演唱收入中,我能分得三成的羹。若这一要求无法满足,那恐怕我们就难以达成合作了。”林曦在旁边轻声说道:“答应他吧。”声音虽小,但却带着一种坚定的力量。李薇有些担忧地看着林曦,劝道:“曦曦啊,你真的不再好好考虑一下吗?毕竟你自己也只有七成而己,如果分给他三成,那你可就只剩下西成了呀!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呢。”然而,林曦的眼神中透露出无比的自信与决心,她冷静地回答道:“三成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。我们要目光长远一些,只要能够成功拿下这首歌,将来所获得的收益肯定远远不止这区区三成。而且别忘了,《我是歌王》下个星期就要正式开拍了,如果我们能够坚持走到最后,那绝对会让事业更上一层楼!”听到这里,李薇心中的重担仿佛一下子减轻了许多,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然后迅速给子衿发送了一条消息:“好的,没有问题。一百五十万加上三成股份,咱们首接签署电子合同就行啦。”没过多久,子衿便把合同传了过来。经过一番仔细阅读和确认之后,双方顺利完成了签约流程。紧接着,子衿毫不犹豫地将银行卡号以及曲谱一同发给了李薇,并友善地提醒道:“以后要是还有其他需要用到歌曲的时候,尽管来找我哦。”这句话犹如一颗定心丸,让李薇对未来充满了期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