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年代,就是想出来卖,一般人都没有机会,会所洗脚城的姑娘,一个比一个好看。
她既然找到了我,证明这些地方她都已经去过了,自然不会有人要她。
先不说她这身土气的打扮。
她来路不明,又没有介绍人,谁敢用啊。
万一出了意外。
可是会要人命的。
他们不敢。
我也不敢。
为了让她不要继续纠缠我,我扔给了她几块钱,随便指了一条路。
“那边有一条小沟,天黑之后,你站在路灯下就行。”
“谢谢大哥!”
她顿时高兴的像是捡到了钱一样,真以为是一条活路,小跑着就去占位置了。
眼不见,心不烦。
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人生信条。
她这种连赚钱工具都不算的人。
忘了最好。
但不知道为什么,喝了一瓶啤酒后,她的神情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。
估计是因为她太粘人了,来的次数也太多了,所以给我留下比较深的印象。
过几天就想不起来了。
半夜我起床上厕所。
无意往那边看了一眼。
大部分姑娘都开张了,甚至是翻台两回了。
而她,还站在那里。
连个问的都没有。
到了后半夜,基本就不会有什么人来了。
再干站下去,也没有什么意义。
呸!
有几个三四十岁的女人,临走之前,甚至还朝她吐了一口口水。
“臭死了!”
“你明天最好别来了,搞的我们都没有开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