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人期待下,屏幕开始播放。
刚开始画面有些摇晃,慢慢的就清晰了起来。
入眼的是第一人称,接着画面上掉落了一包香烟,视频主角没有捡,似乎没有发现烟掉了。
等回过神来的时侯,画面转移,只见三个人正好捡起了那包香烟。
“喂!那是我的,你们给我放下。”
“抱歉哦,这是我们拾到的,你没办法证明这是你的,哈哈哈,我们走了。”
为首的黄毛捡起烟骑上电动车就走了,其他两人也是大笑着跟了上去。
“你们!你们这是抢劫罪!”视频中传来了林默气急败坏的声音。
为首的黄毛笑道:“哈哈,这确实是我们捡的啊,你不服,你去告我们啊。”
画面上的三人,正是田英光三人组。
看完之后,所有人再次被震惊了。
这尼玛就是你说的抢劫?!
这时侯,林默继续开口说道:“审判长,这三个人明目张胆的从我手里抢走了一包价值30元的芙蓉王香烟,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说,他们都构成了抢劫罪。”
哗!
无论是直播间还是现场法庭都是一片哗然。
不是!
这就是你林大律师自信记记提出的抢劫罪?
那香烟明显是你自已丢的!
你自已的摄像机都拍到了,你就是不捡起来,还丢在三个人前面。
但凡是个律师,都有一百个角度来反驳你!
最简单的,如何证明香烟壳里有香烟?万一只是一个壳子呢?
“666!我还以为是三个人抢王乐乐呢,没想到是抢了林大律师啊,哈哈哈!”
“噗。。。。我绷不住了,还以为林大律师能搞出一点正经的证据。”
“结果是自已伪劣制造抢劫现场,哈哈哈!”
“林大律师又稳定发挥了!”
“这。。。无理取闹了吧。”
罗大翔这时侯也叹了一口气,解释道:“这够不上抢劫罪,顶多是犯侵占罪,而且数额较低,而且香烟也拆卸包装了,无法证明其中的价值。。。”
总之,想要这个证明对方抢劫罪很荒唐。
各大律师更是绷不住。